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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牛:公司公告
2008-7-17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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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金牛接到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2008年7月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大连金牛12,223.33万股中的9,000万股股份在依法解除质押后转让给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完成后,大连金牛的总股本仍为30,053万股,其中东北特钢持有3,223.33万股,占总股本的10.72%。
    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大连金牛股票在证券市场的公开交易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





广钢股份    三钢闽光    本钢板材    太钢不锈    柳钢股份    马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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